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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全省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
为校外培训机构划定“高压线”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重点规范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并为校外培训机构运营划定了“高压线”,其中包括: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专项治理分三步走
按照计划,此次专项治理将分三步进行:
第一阶段,5月全省启动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调查统计,全省普查6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在摸清底数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全省各地对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整改,建立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建立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计划,全省集中整改2018年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工作组将对市、县(区)开展专项督查,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专项督促和检查将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我省公布了河南省专项治理举报电话:0371-69691880;邮箱:mzh442@163.com。
完善课后服务制度
除了严查校外培训机构运营之外,我省将完善课后服务制度,鼓励各地各学校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要,探索实施弹性离校时间,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同时,我省将规范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其中,重点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竞赛、选拔、等级考试等行为进行治理,减轻学生校外负担。